• 返回首页
  • 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减免,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022-12-02 09:41  

    一、流程说明

    本流程适用于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的申请。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材料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原件2份,贴好照片;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1份(读书期间每次贷款签的合同都需要各复印1份,未办理贷款的学生不需提交);

    3.《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地方武装部出具的“应

    征入伍证明”原件1份;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非毕业生不需要);

    5.学生本人签字摁印的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

    书(在校期间获得贷款代偿的同学提交);

    6.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申请学费减免所需材料

    1.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原件1份,贴好照片;

    2.《退役证》复印件1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退役复学指已先取得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服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退役入学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学习,不要将二者混淆。

    三、认定流程图

    四、费用

    无。

    五、申请时间

    全年上班时间均接收申请材料,但每年只有一次上报机会,一般在下半年上报。

    六、申请材料递交地址

    贺州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西校区行政楼大学生服务中心资助窗口)

    六、相关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5228641。

     

    【关闭窗口】

    贺州学院师生服务网 Ver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