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说明
本流程适用于本校学生开展的自主评价及社会培训组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的申请。
二、必备材料:见附件。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图
四、费用
《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
五、流程办理依据
《广西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南》(试行)。
六、办结时限
审核材料完备,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申请人需将表格材料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图书馆303办公室),联系人:林晓,联系电话:5670157。
八、注意事项
1.本流程中所称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备案的评价规范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活动。
2.申请备案的机构类型分为用人单位(央企驻桂分支机构、区内企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桂分支机构、部门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驻桂分支机构、区内社会培训评价组织)。